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 2022年4月13日于乔治市光大发表文告
1. 2022 年 4 月 12 日,槟城高庭批准槟州政府的申请,根据 1964 年司法法令第 84 条文和《联邦宪法》第 128 条文,将以下问题移交联邦法院裁决 -
“槟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是否因抵触联邦宪法第10(c)条文而无效”(“州政府的申请”)。
附上高等法庭裁决的副本。
2. 槟州政府的申请是针对诗不朗再也、双溪亚齐、柏淡和直落巴巷州议员,挑战槟州议会及议长所提交的原诉传票(Originating Summons)(“原诉传票”)——
(a) 质疑《槟州宪法》第 14A(1)条文的合法性; 和
(b) 禁止根据第 14A(1)条文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。
3. 第 14A(1)条文内容如下——
“在符合本条的规定下,立法会议员应在以下情况下悬空退出其议席:
(a) 州议员在中选后,一旦退党、被开除党籍或被终止党籍,; 或者
(b) 或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
4. 在联邦法院就第 14A 条文的合法性作出裁决之前,原诉传票目前仍在高庭审理。
5. 在进行中的联邦宪法拟议修正案和反跳槽法法案,槟州政府致力不负选民的委托,任何有损公众对国家民主进程信心的行为,必须承担应有的后果。